时间:201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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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财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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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转发供销总社201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 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实案方案和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县供销社,省公司:
2016 年,中央财政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继续安排用于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制定了201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及其管理办法(试行)。现全文转发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 高度重视、积极准备
2016 年度中央财政(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与往年比资金渠道、使用方式、支持方向均发生变化。各市(州)、扩权县供销社要高度重视这次申报工作,要尽快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切实吃透精神。因2016年度专项资金的申报指引总社正在印制,待收到正式指引后省社将转发各地。请各地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做好相关申报准备,待申报指引印发后,即开展项目征集申报工作。
二、 落实责任、分工协作
具体实施项目的企业为第一责任人,承担主体责任;所在市(州)、扩权县供销社承担监管责任,负责项目的总体协调、资金监管,指导企业根据申报指引申报项目、开展项目征集审核、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与验收等工作。财会部门要落实好责任分工,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附件:1.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16年度中央财政 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供销财字〔2016〕30号)
2.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16年度中央财政 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供销财字〔2016〕31号)
四川 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6 年8月9日